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心理咨询师。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我的职责。
律师微信
扫码加为微信好友
微信号:
13313036191
¥99元/20分钟,急速响应
问题紧急,因地理原因不能与律师会面,文字描述不清楚急需与律师电话沟通
90人
该服务由 华律法律咨询APP 提供
¥49元/12小时,快速响应
问题紧急,因地理原因不能与律师会面,需要文字阐述以及发送图片与律师沟通
1843人
在线提问,律师收到后解答
非紧急的法律问题或不清楚是否需要律师介入,需要律师给予法律指导意见
30170人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这一强制性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关联交易的基本态度,即对不公正关联交易给予禁止。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违反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是对禁止不公正关联交易规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