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名下的有证的土地、厂房需到相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档案查封。对于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无证厂房需在房产现场张贴查封材料(当然有证的土地及房产在评估前也需要在房产现场张贴相关的查封材料)、拍照留存证据。
查封完毕后,一方面需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发函调查土地性质等问题,以了解后续过户是否存在瑕疵问题。这方面主要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土地的性质、所建厂房是否有超出红线图、土地规划平面图(规划平面图上有详细的建筑物的坐落规划)。特别要注意是对于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因东莞的特殊历史原因,需要去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了解被执行人是否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的用地合同。
第二方面去税务机关了解被执行人公司欠缴税款的情况,特别是欠缴涉及土地、厂房的土地增值税、房产使用税等税款情况。
第三方面就是进行现场调查。拍卖价值几千万、上亿的土地、厂房多进行几次现场调查,怎么都不为过。根据我个人的办案经历来看,每次现场调查都能发现新的问题。现场调查主要是核对有证厂房的具体位置,无证厂房是否有规划、报建及面积。厂房所在园区的四至界限(对于没有围墙界限的园区尤其要注意,曾经有案件把隔壁案外人的厂房当成是被执行人园区内的厂房)、厂房的现状(是否空置,如果有人使用,是租用还是其他情况一定要了解清楚)等问题也需要核实清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无人机对园区进行航拍,这样方便从整体上了解整个园区的现状。部分公司可能在进入执行阶段以后,还有留守人员在生产经营。对于这类公司,可以找高管人员、企业负责人或者控股股东,核实企业对外负债情况、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并要求其在调查笔录上签字、加盖公司公章。事前固定好拖欠工人工资等证据,以免事后出现虚假申报工人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情况的出现(我都是要公司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银行流水来核对)。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