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中股东股权的变更登记仅具有对外的公示效力,不影响公司内部股东权利的行使,也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未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股权转让的生效,故受让人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参考案例(2017)最高法民申2316号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最高法民申2316号
张国贵律师
工商登记中股东股权的变更登记仅具有对外的公示效力,不影响公司内部股东权利的行使,也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未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股权转让的生效,故受让人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参考案例(2017)最高法民申2316号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最高法民申2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