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次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看,是否有效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来评判,具体说应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作为评判协议是否有效。
两受让人谁能取得股权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看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履行完毕,并结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看受让人是否善意取得
、从第一次受让人的角度看,受让人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应及时督促转让人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防止已支付股权转让款而无法取得股权的后果发生。
从第二次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角度看,可以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由转让人保证股权无瑕疵,并由转让人提供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材料。为了避免转让方违约,可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