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伤害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积极促进当事人自愿和解。刑事和解的内容:
1、三方主体,即调停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在自愿的前提下,面对面交流协商。
2、从刑事审判实践来看,刑事和解的案件主要是轻微的刑事案件,比如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等等。这类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意愿比较强烈,为达成和解奠定了基础。
3、和解以加害人的责任承担和被害人的伤害述说为主线,以赔偿协议的达成为目的。
4、司法机关对合法的和解结果予以认可,并以此作为终止刑事审判的依据和减刑、缓刑的选择要件。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