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分为2大类7小类,一是劳动合同解除时的3种情况,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的4种情况。
劳动合同解除时
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协商一致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主动解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有过错导致解除
劳动者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终止时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退休等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