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以欺骗手段造成已出资的假象,取得股权的行为。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在实践中的虚假出资形式主要包括:(1)以无实际现金流通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3)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4)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在公司增资过程中判断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比公司成立时的情形更为复杂。在公司增资过程中,容易出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账目、其他债权债务造成的进出款账目与股东出资款账目相混同的情形。在公司增资过程中判断公司账户收到的相关款项是否属于股东出资款应具体考察款项支付时的行为目的是否具有出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