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13313036191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保定、沧州、承德、邯郸、衡水、廊坊、秦皇...

咨询我
08:00-23:59

无偿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826次举报
2022-10-20

 所谓“无偿搭乘”是指乘车人无需支付车费搭乘亲戚、朋友、同事等机动车的情形。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互相搭乘的情况比较普遍。但好意同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同乘人受伤,驾驶员如何担责?

驾驶者应当对好意同乘者承担责任。

  “好意同乘”虽无设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但在搭乘中产生交通事故则成立了侵权之债。虽然“好意同乘”行为本身是一种情谊行为,但搭乘者无偿或以较小成本乘坐他人车辆,并不意味着其甘愿冒一切风险。而司机因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的情谊行为,则负有保障搭乘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安全注意义务,所以好意让别人‘搭便车’并不会免除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性质应当是补偿,应由法院斟酌具体情形,确定适当的补偿数额,但一般不少于对一般受害人赔偿数额的二分之一。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