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8条第3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必须经过开庭审理。
因此,当事人关于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即裁定驳回其起诉系程序违法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应予支持。
参考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5010号
张国贵律师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8条第3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必须经过开庭审理。
因此,当事人关于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即裁定驳回其起诉系程序违法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应予支持。
参考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