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杏欢|时间:2017年07月20日|32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婚后男方染上吸毒的恶习,且屡教不改,被公安局抓捕后进行强制戒毒二年,女方不堪忍受,遂找到本律师代理其离婚诉讼。
承办过程: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到相关部门调取男方吸毒被抓捕强制戒毒的记录,制作成证据目录后提交给法院,以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裁判结果: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