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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存在吸毒,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得到支持

发布者:杨杏欢|时间:2017年07月20日|32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婚后男方染上吸毒的恶习,且屡教不改,被公安局抓捕后进行强制戒毒二年,女方不堪忍受,遂找到本律师代理其离婚诉讼。

承办过程: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到相关部门调取男方吸毒被抓捕强制戒毒的记录,制作成证据目录后提交给法院,以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裁判结果: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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