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杏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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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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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两次成功判决离婚

发布者:杨杏欢律师 时间:2017年07月18日 557人看过 举报

2017-07-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女方找到本律师代理其诉黄某甲的离婚纠纷,因苦于无婚姻法规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几种情形的证据,而黄某甲亦不同意离婚,本律师建议其尽早提起诉讼,加快把两次诉讼流程走完,达到离婚的目的。

承办过程: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诉讼前的准备工作,草拟起诉状、整理相关证据,选择有利于案件的管辖法院,在第一次判决不离的情况下,待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立即提起第二次起诉,完整代理两次起诉离婚。

裁判结果:在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取得了让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法条链接:《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杨杏欢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现执业于广东万绿律师事务所,杨律师本着竭诚尽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的原则,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河源
  • 执业单位:广东万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620********1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文书代写、融资借款
广东万绿律师事务所
1441620********17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文书代写、融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