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郑某(女方)与全某(男方)于 2016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双方婚后长期缺乏沟通、感情疏离,男方长期不务正业、疏于家庭责任,双方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此前委托人曾起诉离婚,后因故按撤诉处理。本次委托后,委托人明确诉求:解除婚姻关系、尊重男方强烈抚养意愿由其直接抚养两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保障合法探望权、合理分担大额医疗费用,希望以平和方式一次性解决纠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分析
感情破裂事实清晰:双方长期分居、缺乏沟通、男方未尽家庭义务,符合法定离婚情形,且此前有过诉讼记录,为离婚主张提供事实支撑。
抚养权争议可调和:男方抚养意愿强烈,委托人自愿妥协,核心分歧仅在抚养费标准、支付方式、大额医疗费分担及探望权保障。
调解为最优路径:家事纠纷对抗性诉讼易激化矛盾,调解可快速定分止争,降低对孩子与当事人的伤害,实现子女利益最大化与委托人核心诉求平衡。
法律要点明确:抚养费标准、探望权保障、大额医疗费分担均有明确法律依据,可在合法框架内促成双方合意。
三、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效力:
准予郑某与全某离婚;
两名婚生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自 2026 年 1 月起每月支付两子各 1000 元抚养费至年满 18 周岁;
孩子单次医疗费超 1000 元部分,双方凭票据各承担 50%;
男方保障女方合法探望权,探望时间可协商确定;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女方自愿承担。
本案快速结案、无上诉、无后续争议,委托人全部核心诉求均实现。
四、办案心得
聚焦核心,剥离情绪:家事案件易掺杂情感纠葛,律师需引导当事人区分情绪诉求与法律诉求,锁定离婚、抚养、探望等关键目标,避免无谓内耗。
情理法结合,以调促和:离婚纠纷不仅是法律对抗,更是关系修复与利益平衡。充分沟通双方诉求,找到利益交汇点,以调解实现平和分手、不伤孩子、高效解纷。
细节兜底,防范后患:明确抚养费支付时间、大额医疗费分担规则、探望权保障机制,用清晰条款避免后续执行争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坚守初心,守护权益:家事律师既要专业严谨,也要有温度与同理心,在法律框架内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家庭温情与子女利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