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徐某(女方)与刘某(男方)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长期感情不和、矛盾无法调和,女方委托我代理提起离婚诉讼。女方核心诉求为:解除婚姻关系、一子一女分别由双方各抚养一名、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合理处理子女探望权并由对方承担诉讼费用。案件由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审理。
二、案件分析
1.争议焦点
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能否顺利解除;
两名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双方情绪对立,易因抚养权、债务问题激化矛盾。
2.办案思路
本案以调解优先、子女利益最大化、高效定分止争为核心策略:稳定委托人情绪,明确核心诉求,放弃非必要主张,聚焦离婚与子女抚养;
结合子女年龄、性别、成长环境及双方抚养能力,提出一人一孩、抚养费各自自理的务实方案,契合司法实践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
主动对接法院与对方,以情理与法理并行沟通,降低对抗性,推动协商一致。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效力:
1.徐某与刘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婚生女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
3.委托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由委托人自愿负担。
本案快速、平和结案,委托人核心诉求全部实现,避免长期诉讼对子女与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四、办案心得
1.家事案件,调解优于对抗。离婚纠纷兼具人身与情感属性,调解能最大限度减少对立,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实现案结事了。
2.抓住核心,理性取舍。帮助当事人区分情绪诉求与法律诉求,聚焦关键目标,放弃次要主张,更易促成合意。
3.坚守子女利益最大化。抚养权安排优先考虑孩子成长稳定,一人一孩、各自负担的方案,既公平又利于双方履行抚养与探望义务。
4.法理与情理并重。家事律师不仅是法律专业人士,更是矛盾化解者,用专业沟通传递理性与善意,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长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