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温 XX 虚构 XX 科技公司区域招商经理身份,伪造招商合作合同、虚假样品,以收取区域代理加盟费为名,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资金合计 110900 元;侦查阶段办案机关追回部分赃款发还被害人,仍剩余 26300 元未退赔。
二、办案方法
1.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虚假招商合同、多笔银行转账凭证,汇总全部诈骗总额;
2.核实赃款发还凭证,清晰区分已挽回损失、未退赔损失金额;
3.当庭出示两名被害人陈述,完整证实虚构企业、虚假招商诈骗事实;
4.结合认罪情节提出主刑量刑建议,同时判决责令继续退赔剩余赃款。
三、案件难点
1.跨省份线上远程诈骗,被害人、被告人分属两地,跨区域取证协调成本高;
2.多笔资金分时段转账,精准汇总两名被害人被骗总金额;
3.区分前期追回赃款与未挽回财产损失,在判决中明确持续退赔义务。
四、案件结果
1.法院认定温 XX 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 20000 元;
2.判决责令温 XX 退赔被害人剩余经济损失 26300 元;
3.侦查阶段已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84600 元。
五、办案价值
1.全链条打击线上虚假招商电信诈骗,前期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 84600 元;
2.通过判决明确剩余赃款退赔义务,持续保障被害人财产权益;
3.梳理网络加盟招商类诈骗取证要点,开展针对性反诈普法。
刘慧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