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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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工地受伤,终获赔偿28万元

发布者:刘莉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29日 3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魏某某与被告广东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基本案情:2016年8月3日,原告经他人介绍,受被告公司雇请,进入常德某小区工地做小工。2016年8月12日9时,原告工作时,被塔吊钩子砸伤头部等处。经鉴定,构成9级、9级、10级、10级、10级、10级伤残。(误工期6月,护理期2月,营养期3月。)原告找被告公司要求赔偿,可是被告公司却置之不理。无奈,原告找到本律师要求为其维护合理权益。
由于原告没有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以现金方式发放,如何证明雇佣关系是本案关键。本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先后调取了医院120的接诊记录、工地现场查看具体建筑单位、组织工友提供证人证言。最后才得以确定原告是受被告公司雇请做工,且在工作期间受伤的事实。
原告是农村户口,如果按照农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只能获赔172865元,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全面保障。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本律师积极和原告沟通,要求原告提供受伤前一年在城镇务工的证据,但是原告在收集此证据过程中困难重重,单位并没有出具,只有工程部出具的一份证明。于是,本律师又建议原告找所在村委会出具其常年在外务工,没有务农的证明。最后,法院结合庭审的情况,最终采纳了我们的两份证据,以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
办案结果:原告最终获得赔偿款288989元。
律师点评:
 在当前社会实践当中,因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及包工头相比,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许多农民工在工地受到伤害后,选择了忍气吞声或退步忍让,悲观失望,放弃了维权,或者做出了重大让步,没有坚持到最后,身心受到伤害,合法利益得不到维护。广大农民工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莉律师,联系电话:17711679802,本科法学专业毕业,党员,2010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现在湖南合策律师事务所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常德
  • 执业单位:湖南合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720********2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