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础信息
案由: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被告人:张AA; 辩护人:赵志体,河南振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涉案背景:xx传媒犯罪链条
“xx传媒映画” 平台 2019 年 11 月设立,服务器设于中国台湾地区,通过多款违规 APP、网站传播淫秽视频、图片,同时推广网络赌博引流牟利。平台组建多个拍摄团队,在国内招募人员拍摄淫秽影片,以免费预览、充值会员、兑换虚拟币等方式盈利,系全国性涉黄违法犯罪团伙。
三、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获利
张AA(艺名:高**)2021 年 7 月起,参与拍摄淫秽视频 2 部,非法获利23500 元。
后续全部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对指控罪名、事实、量刑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
四、法院裁判观点
共同故意犯罪,均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全案统一从轻、减轻法定理由:均为共同犯罪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全部退缴违法所得,主动消除违法后果。
五、最终判决结果
被告人张AA: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 5000 元,刑满:2024 年 12 月 11 日;全部人员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处置。
六、办案要点
1.罪名适用:以牟利为目的拍摄、配合制作淫秽视频,直接触犯《刑法》363 条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2.从犯认定关键:行为人仅参与拍摄,非平台老板、组织者、运营者,可依法认定从犯、大幅降档量刑;
3.认罪认罚价值:本案全案简易程序审理、量刑精准从轻,核心依托签署认罪认罚具结制度;
4.退赃从轻规则:全额主动退缴违法收入,是重要酌定从轻情节,涉黄类案件中作用尤为明显;
5.管辖特点:网络跨区域涉黄案件,多地抓捕、异地管辖审理为常态;
6.辩护边界:初犯、从犯、坦白、退赃均可争取从轻,但涉黄牟利类案件,法院对缓刑适用把控严格。
赵志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