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信息
被告人:宁AA,辩护律师:赵志体律师,河南振商律师事务所
涉案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犯罪事实(精准版)
被告人宁AA于2022 年 11 月 —2023 年 1 月,为牟利,明知是赌博犯罪所得,仍将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尾号 7573)交给吕XX收转赌资,并配合刷脸认证。经查,该银行卡共收转赌资 1100 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8000 元(已全额退缴)
三、从轻情节(律师辩护要点)
1.自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 / 减轻。
2.从犯:仅提供卡与刷脸,在共同犯罪中次要、辅助。
3.全额退赃:8000 元违法所得已全部退出。
4.认罪认罚:自愿认罪、签署具结书,态度良好。
5.初犯偶犯:无前科,主观恶性小。
四、判决结果
刑期:有期徒刑八个月
罚金:人民币 5000 元(已预交)
五、法律警示
1、出借银行卡 = 帮犯罪洗钱,哪怕只赚几千元,也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流水超 1000 万属情节严重,法定刑 3—7 年;因自首 + 从犯 + 退赃 + 认罪认罚,才减至 8 个月。
3、银行卡、电话卡绝不外借、出售、出租,否则必留犯罪前科。
赵志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