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2 年 1 月,陈阿姨(化名)因胸腰背部疼痛到南宁某骨科专科医院(化名)住院,诊断为胸腰椎压缩性骨折、重度骨质疏松,还伴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基础病。住院期间,陈阿姨出现肺部感染、肺炎等问题,医院未充分重视老年卧床肺炎风险,未规范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未及时针对性治疗。
之后陈阿姨转至两家大医院继续治疗,最终因重症肺炎引发多器官衰竭不幸离世,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将其告上法庭索赔近 19 万元。
二、办案经过
1.家属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医院诊疗行为、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2.鉴定意见认定:医院未尽到诊疗与谨慎注意义务,对肺炎发展为重症肺炎存在次要间接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20%;与最终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
3.庭审中,医院辩称诊疗合规、病情恶化是老人自身基础病导致,并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未予准许。
4.法院结合鉴定意见、庭审质询及全案证据,核定各项损失与责任比例。
三、审判结果
1.法院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按 20% 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医院赔偿家属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9056 元。
3.因医院过错与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殡仪服务费等不予支持。
4.案件受理费、鉴定人出庭费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卢业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