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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经营公司,婚后收益如何分割?

作者:周泽方律师时间:2025年1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2次举报

一方经营公司,婚后收益如何分割?

上海某案例中,男方 2020 年结婚后创办科技公司,持股 100%,初始资金来自夫妻共同存款 50 万元。2024 年离婚时,公司净资产达 500 万元,女方主张分割 250 万元,男方则认为公司属个人经营成果。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公司价值进行评估,认定公司股权及收益均属共同财产,但考虑男方为公司主要经营人,判决股权归男方所有,补偿女方 200 万元。若公司为男方婚前创办,婚后净利润 100 万元,则该 100 万元收益属共同财产,股权仍属男方个人。

实务中,股权分割有三种方式:

① 直接分割股权(需其他股东同意,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② 作价补偿(最常用,需专业评估);③ 拍卖分割(双方均不愿持有则拍卖)。

② 建议创办公司时明确注册资本来源,婚后定期出具财务报表,留存经营记录,避免离婚时无法界定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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