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女方当事人与男方原系夫妻,二人协议离婚时约定男方需向女方支付 100 万元离婚补偿款,男方仅兑付 25 万元,尚余 75 万元迟迟未付。当事人委托我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诉求判令男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补偿款,并由对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男方到庭认可欠款事实,但称无一次性付清能力,希望分期给付。
二、案件分析
1.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男方负有足额支付补偿款的法定义务,我方当事人债权基础扎实;
2.男方暂无全额清偿能力,若强行判决一次性付款,后续执行难度大,回款周期漫长;
3.调解可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一旦男方逾期,当事人能就全部余款立刻申请强制执行,兼顾回款效率与风险防控。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方案:男方自 2023 年 4 月起按月支付 8000 元,每年 10 月额外支付差额款项直至 75 万元清偿完毕;任意一期逾期,我方当事人可就全部未付金额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男方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当事人债权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稳固保障。
四、办案心得
离婚财产纠纷并非都要强硬判决,结合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协商分期方案,并增设违约一次性执行条款,既能降低对方抵触情绪促成履行,又牢牢守住委托人回款底线。办理家事案件需兼顾法理与实际执行可行性,灵活运用调解机制,才能最大化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郑丽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