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男方与女方 2021 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男方以女方婚内存在不忠、收入不稳定为由起诉离婚,诉求取得女儿抚养权,要求女方每月支付 2000 元抚养费,支付车辆折价、首饰分割款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十余万元。女方委托我所代理,同意离婚,但希望争取宽松探视权、合理降低抚养费,并妥善分割夫妻车辆、首饰等共同财产,减少自身经济支出。
二、案件分析
1.抚养权层面:孩子长期随男方生活,强行争夺抚养权难度极大,优先聚焦探视权保障更贴合当事人实际需求;
2.抚养费争议:男方主张高额抚养费,女方收入以提成为主,收入浮动大,可结合本地生活标准协商下调;
3.财产分割:案涉车辆、首饰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主张七成分割比例缺乏充分依据,可重新协商补偿金额,平衡双方财产利益。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 900 元抚养费,每周六可完整探视子女;大额教育、医疗支出双方各半承担;轿车、首饰归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财产补偿 12 万元,电动车归女方;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债务各自承担,男方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等全部额外诉求。
四、办案心得
离婚案件不宜一味对抗,调解是兼顾双方诉求的最优途径。接受委托后,我先梳理当事人核心诉求,放弃无胜算的抚养权争夺,将谈判重心放在探视权、抚养费、财产补偿三大板块,结合当地生活水平与当事人收入情况和对方、法院反复沟通,既保障委托人稳定探视孩子的权利,也大幅减轻抚养费负担,同时争取到足额财产补偿,高效化解婚姻财产、抚养权多重矛盾,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郑丽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