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我方当事人女方与男方早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长期因性格不合频繁争吵,男方疏于承担家庭责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当事人诉至法院,诉求判决离婚、取得两名子女抚养权,由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夫妻共有房产。案件审理中,我方代理当事人参与法院调解协商。
二、案件分析
1.双方均同意离婚,无离婚意愿争议,重点难点集中在子女抚养、房产分割两大核心;
2.若严格按诉讼判决处理,双方大概率会分开抚养子女,造成兄妹分离,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
3.案涉房屋尚有未结清贷款,直接分割易产生后续还贷、过户纠纷,需兼顾居住权与子女长远权益;
4.兼顾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平衡房屋补偿金额,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有效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分属男女双方抚养,但两名子女均跟随女方共同生活,互不支付抚养费;共有房产归女方使用、贷款由女方偿还,贷款结清后房屋产权归两名子女共有,男方配合过户;女方支付男方少量房屋补偿款,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及连带债务,诉讼费减半由女方承担,当事人诉求基本得到妥善落实。
四、办案心得
离婚家事案件不宜一味强硬诉讼,调解是兼顾亲情、财产、子女利益的最优途径。办案中优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协调双方达成子女共同随母生活的方案;同时提前规划房产权属安排,通过约定房屋最终归子女所有,避免后续财产争夺。家事纠纷调解需耐心沟通,平衡双方诉求,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兼顾生活与长远保障的解决方案。
郑丽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