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龙某系建材店经营者,因被指控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于 2018 年 7 月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2019 年 7 月,公安机关以该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龙某夫妇为牟利,购进射钉枪、钉管套、无缝钢管等配件,提供给他人改装枪支。案件办理中,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多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但始终未能查清配件去向,也无证据证实龙某存在加工、改装枪支的具体行为。
作为辩护律师,我全程紧盯证据链条,多次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明确指出本案定罪事实不清、关键证据缺失,不符合起诉标准,坚决主张 “疑罪从无”,请求依法不起诉。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龙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罪结案,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