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我作为本案赔偿请求人的代理律师,全程协助当事人处理这起刑事赔偿案件,最终帮当事人拿到了应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因一起案件被错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先被刑事拘留 11 天,后被逮捕羁押 170 天,累计被错误羁押 181 天。后续检察机关经审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被无罪释放。
之后我协助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主张赔偿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费用。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全程跟进案件流程、协助整理赔偿申请材料、参与案件沟通协商,推动检察院立案审查。经依法核算,检察院最终决定支付当事人人身自由赔偿金 39769.32 元。
虽然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律师费差旅费等请求因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获支持,但核心的人身自由赔偿诉求已全部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这也是我作为代理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关键维权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