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诉讼实案分析——票据纠纷是否可以合并审理?
案例:(2023)豫0194民初30446号
一、法院认为
本案与本院受理的另案(2023)豫0194民初30441号原、被告相同,取得票据基础法律关系相同,且均系票据未兑付产生的纠纷,均为票据纠纷。当事人分别向本院提出诉讼,应当合并审理,故将本案并入(2023)豫0194民初30441号案件并案处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
三、律师分析:
在票据纠纷中,若持票人持有多张票据,部分持票人可能在立案时会将多张票据作为不同的案件分开起诉,这样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可能导致案件分到不一样的法官手中,导致各个案件法官在审判中互相掣肘,同时也会造成案件的立案时间、审限等各不相同。后续当事人可在诉讼过程中,对原告、被告、诉讼标的、基础法律关系相同的案件,申请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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