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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程杰超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胜诉案例:87 万余元货款全额追回,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发布者:程杰超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起大额农资采购纠纷中,委托人预付 116 万元货款仅收到 99 吨货物,剩余 872900 元款项被长期拖欠。程杰超律师精准梳理法律关系、固定关键证据,全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全额退还货款 872900 元 + 承担保全费 5000 元,成功为委托人挽回近 90 万元损失。

案情简介

2022 年 11 月,委托人向被告夫妻订购 400 吨钾肥,按对方要求将 116 万元货款转入被告妻子账户。双方约定供货后,被告仅交付 99 吨货物,剩余 301 吨迟迟不发货也不退款。

被告辩称双方并非买卖关系,只是委托代购,应由上游公司承担退款责任,拒绝向委托人支付剩余款项。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人委托程杰超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核心思路

1.锁定法律关系,夯实诉求基础

程杰超律师结合转账记录、微信聊天、供货证明等完整证据链,明确双方虽未签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委托合同关系,被告作为受托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应退还预付款。

2.逐条驳斥对方抗辩

针对 “委托第三方代购、应由上游退款” 的主张,律师指出:委托人全程与被告对接、向被告账户付款,未与第三方建立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退款责任应由被告夫妻承担。

3.全力主张合理诉求

程杰超律师依法主张退还未发货货款 872900 元,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同时主张保全费等维权合理开支,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程杰超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委托合同关系成立,被告未按约供货构成违约,最终判决:

1. 被告夫妻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委托人退还钾肥货款872900 元

2. 被告承担本案保全申请费5000 元

3.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主要部分。

律师价值与实务提示

本案涉及近百万大额资金,程杰超律师凭借对合同纠纷的专业把控,成功突破 “买卖 vs 委托” 的关系争议,实现全额回款,用专业能力守住委托人的财产安全。

本案提醒:大宗交易务必签订书面合同;预付款务必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收货凭证等全套证据;出现供货违约时,及时委托律师固定证据、申请保全,避免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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