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出借银行卡并配合刷脸转账,涉案流水165万余元,涉诈资金6.68万元。实务中刷脸转账极易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而帮信罪最高仅三年,两罪量刑差距巨大,定性直接决定刑期——徐某两卡犯罪案【(2023)苏XXX刑初XXX号】。
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深挖案件行为细节:当事人仅提供支付结算通道,无主动拆分、取现、洗白赃款行为;梳理全套从轻情节:初犯、偶犯,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公安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构成自首;案发全额退缴获利,全程认罪认罚。庭审重点论证本案符合帮信罪构成要件,请求适用缓刑。
法院全部采纳定性及量刑辩护意见,成功阻击七年档掩隐重罪,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当事人无需实刑羁押。
路光亮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入选盐城市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人才库,2025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十余年深耕两卡犯罪、网络电信诈骗、计算机类刑事案件,始终坚信: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让每一个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都被法庭看见并充分评价。
依托盈科全球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路光亮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不分案件性质、标的大小,同等严谨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