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六次开房、租房、约车协助涉案人员藏匿,构成窝藏罪。窝藏罪法定刑期三年以下,多次窝藏存在加重情节适用风险,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争取缓刑难度较大,公诉机关直接建议判处八个月实刑,辩护压力极大——陈某某窝藏案【(2021)苏XXX刑初29号】。
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接受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先围绕主观认知、事前有无通谋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同时深挖全套从轻情节:当事人年纪轻、涉世浅,无犯罪前科;归案第一时间完整坦白;全程自愿认罪认罚,深刻悔罪,无继续妨害司法风险。庭审分层开展定性及量刑辩护。
亭湖区人民法院虽未采纳无罪抗辩,但全部认可坦白、认罪认罚、初犯从轻意见,在公诉机关实刑量刑建议前提下,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当事人无需入监服刑。
路光亮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入选盐城市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人才库,2025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十余年深耕窝藏包庇、妨害司法、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案件,始终坚信: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让每一个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都被法庭看见并充分评价。
依托盈科全球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路光亮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不分案件性质、标的大小,法律援助与付费委托案件同等严谨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