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国企工作人员被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贪污罪、受贿罪,涉案总额近百万,两项重罪指控一旦成立,将面临长期刑期,职务犯罪审理标准严苛,辩护阻力巨大——蒋某某职务犯罪案【(2015)亭刑二初字第0XXX号、(2016)苏XX刑终XX号】。
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全程受托,一、二审坚持完整无罪辩护体系:逐项核对企业工商登记、岗位职责文件,论证当事人不属于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满足贪污、受贿罪主体要件;逐条拆解书证、证人证言,指出全案证据链存在根本性漏洞,无法证实非法占有目的。一审法院采纳辩护观点,两项重罪指控全部不予认定,仅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阶段律师精准适用追诉时效规定提交二审书面辩护。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时效辩护意见,裁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终止审理,当事人无需再承担刑事责任,实现全案无刑事责任的辩护结果。
路光亮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入选盐城市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人才库,2025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十余年深耕职务犯罪、涉税犯罪、经济刑事案件,始终坚信: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让每一个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都被法庭看见并充分评价。
依托盈科全球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路光亮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不分案件性质、标的大小,同等严谨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