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一旦被认定“数额巨大”,法定刑期即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极易承受长期实刑压力。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9)苏XXX刑初331】即为典型疑难案件:涉案金额近200万元,同案股东王某、杨某均未到案,当事人作为公司实际经营人须独立承担全部涉案资金刑事责任,辩护空间极度有限。
盈科盐城资深刑事律师路光亮介入后,逐笔核对数十笔资金流水,厘清本金与滚动利息的法律边界,围绕自首情节认定与家属全额退赔两大法定从宽事由搭建完整辩护体系,系统论证主观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降低等酌定情节。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在3至10年法定刑档内,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贴近法定最低标准。
路光亮律师,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十余年深耕金融犯罪、跨境诈骗、走私等刑事领域。他始终坚信:刑事辩护的意义,不在于“扭转事实”,而在于确保每一个法定、酌定量刑情节都被法庭完整看见。
依托盈科全球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路光亮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不分案件性质、标的大小,同等严谨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