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可篡改手机硬件信息的XY修改器,用于骗取外卖平台首单补贴,公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该罪名法定刑五年以下,且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辩护空间普遍狭窄——李XXX网络犯罪案【(2018)苏XXX刑初655】。当事人作为软件下级代理,个人涉案造成平台经济损失12653元(全案损失110401元),指控罪名一旦成立,实刑风险极大。
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介入本案担任辩护人,深入拆解软件运行逻辑与司法鉴定材料,形成核心定性辩护思路:涉案修改器仅模拟设备标识,未瘫痪、损毁外卖平台服务器,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破坏性程序”;当事人仅有销售牟利意图,不存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观故意。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侧重系统功能破坏)变更为轻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侧重提供工具供他人使用),结合当事人归案坦白、全额退缴赃款、初犯等从轻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适用缓刑一年。
路光亮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入选盐城市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人才库,2025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十余年深耕网络计算机犯罪、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医疗类刑事案件,始终坚信: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让每一个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都被法庭看见并充分评价。
依托盈科全球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路光亮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不分案件性质、标的大小,同等严谨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