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入职层级化电诈公司担任组长,个人诈骗10万余元,下辖组员涉案资金13万余元,总涉案金额232231元,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法定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且团伙组长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量刑偏重,辩护难度极高——郑某某电信诈骗案【(2018)苏0XXX刑初4XX】。团伙依托公司话术、拨号软件,虚构代办大额信用卡、开通微粒贷业务收取押金,被害人遍布全国。
面对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态势与组长身份的叠加劣势,辩护空间极为有限。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介入本案担任辩护人,全面梳理全案电子转账流水、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形成完整辩护体系:当事人仅为小组执行人员,无公司决策、资金支配权,应认定共同犯罪从犯;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庭审前主动退缴部分赃款,自愿认罪悔罪。法院全部采纳核心辩护观点,在从严打击背景下,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实现显著从轻。
路光亮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入选盐城市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人才库,2025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十余年深耕团伙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医疗刑事、跨境网络犯罪案件,始终坚信: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让每一个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都被法庭看见并充分评价。
依托盈科全球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路光亮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不分案件性质、标的大小,同等严谨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