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方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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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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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可以撤诉吗

作者:牛方兴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6次举报


职务侵占的当事人被公司发现后,公司也第一时间报警立案,但后来才知道该侵占者是有苦衷,对方也及时的将侵占的金钱给退回来了,于是公司就想要网开一面。那么,职务侵占可以撤诉吗?

职务侵占可不可以撤诉

职务侵占罪公诉案件,已经立案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撤诉只可以解决其附带民事赔偿问题,私下达成和解协议,有受害方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如下:

(一)主体要件不同。

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二)危害行为不同。

前者危害行为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二行为要素,其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即侵吞,而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后罪危害行为则含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诸多行为类型,如侵吞、窃取、骗取等。

(三)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

前罪行为人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行为人根本就未有任何职务;后罪行为人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若某公司员工甲在日常生活中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只能构成侵占罪。

职务侵占可不可以撤诉?职务侵占是不能撤诉,在立案之前必须要弄清楚,不要冤枉好人而心软放过坏人,必须要清楚立案后的规定。


牛方兴律师,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东方大律师》嘉宾主持;《上海大律师网》律师顾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9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