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宏静律师
关宏静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4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辽宁-沈阳专职律师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8240179977

服务地区:辽宁

咨询我
09:00-21:59

关宏静律师成功案例: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精准程序抗辩,原告起诉被驳回

发布者:关宏静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8人看过 举报

2026-08-1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审理程序:普通程序(一审)


  代理方:被告(第二被告)


  代理律师:关宏静律师(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结案方式: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案件结果: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被告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案件背景


  原告黄某某将田某1、张某某(关宏静律师委托人)、田某2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两份合同(《土地转包合同》和《授权委托书》)无效。原告主张其与田某1、田某某(已故,系张某某之夫)之间存在口头合伙关系,三人共同以50亩承包土地入股某公益性公墓,而田某某及其妻张某某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相关土地转包及授权委托协议,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被告张某某委托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关宏静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三、律师工作与专业作用


  (一)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深入研判诉讼主体资格


  接受委托后,关宏静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张某某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涉案土地的历史权属、承包关系、公墓设立及股权结构等相关情况。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系统梳理,关宏静律师敏锐地发现:原告主张的“口头合伙关系”缺乏书面合伙协议、出资凭证、收益分配记录等直接证据,原告是否与涉案土地及公墓项目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存在重大疑问。据此,关宏静律师将代理重点定位于“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的程序性抗辩,而非实体上的合同效力争议。


  (二)深入调查公墓股权结构,强化原告不适格的论证基础


  关宏静律师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深入了解某公益性公墓的股权结构现状。经调查发现,该公墓的股权结构混乱,原告是否实际享有股权、是否属于合伙人等问题在现有工商登记或协议文件中均无法得到有效印证。这一调查结论为法院认定“原告缺乏直接利害关系”提供了有力佐证,也成为本案最终裁定驳回起诉的关键事实基础。


  (三)精准运用程序法律规定,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路径


  关宏静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向法庭充分阐述:原告未能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其与案涉土地转包合同、授权委托书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亦未能证明其作为合伙人实际享有案涉土地的相关权益。原告的起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这一程序性抗辩路径精准、高效,使本案无需进入实体审理即可终结。


  (四)积极应对庭审,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两次公开庭审过程中,关宏静律师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重点指出原告未能提供任何书面合伙协议、出资证明或合伙事务参与记录等关键证据,原告关于“口头合伙”的主张缺乏充分证据支撑。关宏静律师的专业质证和程序抗辩有效削弱了原告主张的可信度,为法院最终作出驳回起诉裁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案件结果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主张其与被告存在合伙关系并共同以承包土地入股某公益性公墓,但未能提供直接证据。经法院调查,该公墓股权结构混乱,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原告系本案适格原告,原告起诉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黄某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8,800元,予以退还原告。被告张某某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案例价值


  本案是律师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中通过精准程序抗辩实现原告起诉被驳回的典型范例,充分体现了以下专业价值:


  其一,精准的程序抗辩策略。在原告主张合伙关系及合同无效的复杂背景下,关宏静律师并未纠缠于实体争议,而是精准锁定“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这一程序性突破口,实现了以程序问题终结诉讼的辩护目标,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其二,扎实的事实调查与证据分析。关宏静律师通过对公墓股权结构、土地权属关系等基础事实的深入调查和分析,有效揭示了原告主张缺乏事实依据的薄弱之处,为法院认定原告不适格提供了有力的事实支撑。


  其三,有效维护委托人的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本案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结案,委托人张某某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合同责任,既避免了进入实体审理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也免除了长期诉讼缠身的精神困扰和经济负担。


  其四,为同类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提供了诉讼策略参考。在涉及口头合伙、股权结构混乱、利害关系人身份模糊的案件中,被告方将抗辩重点置于原告主体资格层面,往往能以更高效、更低成本的方式终结诉讼,本案为此类案件的应诉策略提供了有益参考。

关宏静律师,电话:18240179977。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部主任。2018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8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侵权、工程建筑、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1210120********89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侵权、工程建筑、交通事故、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