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概况
当事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调取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等证据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意见中认定当事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建议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旦起诉审判,当事人将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对本人工作、子女政审、日常生活均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家属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委托宋会会律师作为审查起诉阶段专属辩护人。
二、案件代理难点
1.侦查机关已经形成完整证据材料,书面起诉意见明确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检察院初始办案倾向于起诉处理;
2.当事人在前期讯问笔录中存在表述瑕疵,容易被认定存在主观犯罪故意,辩护突破点隐蔽;
3.同类案件大多直接起诉至法院,不起诉裁量标准严格,想要彻底终止刑事程序、不留案底难度很高;
4.当事人无法律专业知识,不清楚坦白、补救、从犯等从轻情节如何向检察机关完整呈现。
三、宋会会律师全流程专业辩护工作
(一)全面细致阅卷,挖掘核心不诉事实
接受委托后,宋会会律师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申请阅卷,完整复制卷宗内全部笔录、书证、案件流程材料,逐条梳理、比对证据,挖掘多重有利于当事人的关键事实:
1.当事人在整件事情中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未参与事前策划,没有主导实施核心行为,也未从中获取大额非法利益;
2.当事人主观恶性极低,事先无犯罪预谋,对行为的违法后果预判不足,区别于主动策划、多次实施同类行为的人员;
3.当事人属于初犯、偶犯,过往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归案后全程配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如实陈述全部案件细节,构成坦白;
4.当事人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弥补案件造成的损失,取得相关被害人、利害关系人的书面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完全化解,案件社会危害性轻微。
(二)多次会见当事人,规范陈述、稳定悔罪心态
宋会会律师多次前往会见当事人,一方面安抚其恐慌焦虑的情绪,详细讲解酌定不起诉的法律适用条件;另一方面核对卷宗中有争议的细节,指导当事人在检察官讯问时客观如实陈述,完整表达悔过态度,夯实情节轻微、无追诉必要的事实基础。
(三)撰写专业不予起诉法律意见,当面沟通承办检察官
宋会会律师结合全部卷宗证据、刑法及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撰写完整书面《建议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向承办检察官当面递交,并多次预约沟通案情:
1.客观区分当事人参与程度,论证其仅为次要参与者,作用十分有限;
2.结合初犯、坦白、退赔谅解、无获利等情节,论证本案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对当事人处以刑罚;
3.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说明,对当事人不起诉既能够惩戒教育,又不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4.对比同类判例,向检察官阐述本案符合酌定不起诉适用标准。
四、案件最终成果
检察机关充分采纳宋会会律师全部辩护观点,经内部评议后,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本案不再移交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无刑事案底留存,前期采取的强制措施全部解除,个人征信、子女政审、求职就业均不受影响,取得刑事案件中最优处理结果。当事人及家属对宋会会律师细致、专业的辩护工作十分认可。
五、办案实务启示
1.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阶段,案件还未移交法院时,律师可直接与检察官沟通,从源头阻断公诉程序,避免终身留案底;
2.并非有涉案行为就必然起诉,若当事人参与度低、主观恶性小、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存在适用酌定不起诉的空间;
3.不起诉需要律师完整梳理全部从轻事实、配套法律依据与类案参考,仅凭当事人自行认罪无法说服检察机关;
4.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切勿消极等待,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及时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大化争取不诉结果。
宋会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