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案情
当事人因出借个人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协助取现流转资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办案机关查实涉案账户流水金额较大,其中一笔 42 万元资金源自被害人转账,认定当事人明知他人从事电信诈骗,仍提供银行卡并协助转移涉案赃款,侦查终结后将全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若案件起诉至法院,当事人将被定罪判刑,留下终身刑事案底,直接影响本人就业、征信及子女政审,家属万分焦急,第一时间委托宋会会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二、本案代理核心难点
1.公安机关已固定银行流水、被害人转账记录、取现凭证等书面证据,移送起诉意见明确认定当事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倾向明显;
2.涉 “两卡” 类犯罪系司法重点打击范畴,同类案件大多直接提起公诉,不起诉裁量标准严苛,辩护突破难度大;
3.涉案账户整体流水高达 52 万元,存在被害人资金流入记录,外观证据对当事人不利,普通当事人难以识别证据链条存在的关键漏洞;
4.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充材料后仍坚持移送起诉,检察院初期审查意见倾向认定犯罪成立。
三、宋会会律师全流程精细化辩护工作
(一)全面阅卷梳理证据,锁定案件核心证据瑕疵
接受委托后,宋会会律师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申请完整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逐笔核对银行交易流水、被害人笔录、当事人讯问笔录、资金流转路径,精准发现本案证据链存在根本性缺陷:
1.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主观上明知流转资金系电信诈骗犯罪所得,无直接证据证明当事人事前知晓上游违法犯罪行为;
2.资金流转链路断裂,虽有被害人款项转入涉案账户,但现有材料无法区分该笔资金是否属于法定意义上的 “犯罪所得”,上游诈骗事实、赃款定性无完整证据佐证;
3.全案仅有资金流转客观记录,缺少上游涉案人员供述、完整诈骗事实佐证,单一客观流水不足以完整闭合犯罪证据链条。
(二)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客观案件事实
宋会会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一方面安抚其羁押、取保期间的心理压力,讲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定罪标准、存疑不起诉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细致核对出借银行卡全过程、资金取现细节,固定当事人客观陈述,厘清其认知程度、获利情况、行为参与深度,夯实证据不足的辩护基础。
(三)撰写专业法律意见,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
宋会会律师结合卷宗全部证据、《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两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撰写详尽《建议存疑不起诉法律意见书》,重点提出核心辩护观点:
1.认定当事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必须同时满足 “主观明知赃款”“资金系上游犯罪所得” 两大要件,本案两项关键事实均缺乏完整证据支撑;
2.本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仍未能补全上游犯罪定性、当事人主观明知的关键证据,现有证据无法达到刑事起诉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的法定标准;
3.根据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现有证据不足以指控当事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律师携带同类存疑不起诉参考判例,多次预约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完整阐释证据链条存在的无法补正的漏洞。
四、案件最终辩护成果
检察机关完全采纳宋会会律师全部辩护意见,经两次退查后仍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涉案资金是否属于犯罪所得无法核实,不符合公诉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书。 本案不再移送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前期强制措施全部解除,个人求职、征信、子女政审均不受负面影响,拿到刑事案件中最优处理结果。当事人及家属对宋会会律师精准、专业的证据辩护工作高度认可。
五、办案实务启示
1.涉银行卡 “两卡” 类案件并非全部都会定罪起诉,证据链条存在无法弥补的漏洞是争取存疑不起诉的核心突破口;
2.审查起诉阶段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是关键辩护节点,专业律师可抓住退查窗口期,梳理证据瑕疵、向检察官提交完整法律意见,阻断公诉程序;
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要求极高,不仅要有资金流水,还必须证实主观明知、上游犯罪成立,缺少任一环节证据都无法定罪;
4.一旦因出借银行卡、取现涉刑被移送检察院,切勿消极等待起诉,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深挖证据漏洞,争取存疑不起诉,彻底避免终身留存案底。
宋会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