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岳某与被告何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被告以个人名义对其供应石子材料形成的77万元债务出具借条,但仅偿还部分后拒付余款38万元及违约金。法院审理认定,双方虽签订《石子购销合同》,但实际履行中原告未参与货物交易,仅提供资金,双方行为符合民间借贷特征。因原告坚持原买卖关系主张且拒不变更诉请,法院驳回其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发布者:李浩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2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岳某与被告何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被告以个人名义对其供应石子材料形成的77万元债务出具借条,但仅偿还部分后拒付余款38万元及违约金。法院审理认定,双方虽签订《石子购销合同》,但实际履行中原告未参与货物交易,仅提供资金,双方行为符合民间借贷特征。因原告坚持原买卖关系主张且拒不变更诉请,法院驳回其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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