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早年从老人手中购置政府补贴住房,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协议,足额支付 265000 元购房款,收房后长期实际占有、居住该房屋,双方约定剩余 5000 元尾款待完成过户后付清。交易时老人委托其孙子全程代办、担保过户事宜。多年后房屋满足办证条件,但老人早已离世,其孙子作为唯一继承人,因亲属档案材料缺失无法自行完成办证、过户流程,房产开发企业也以无关为由拒绝配合,当事人多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权属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事人委托辽宁众来律师事务所王永远律师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求确认房屋归属并判令两方被告配合完成过户。
二、办案难点
1.交易主体特殊:原卖房老人已经去世,继承人因户籍、亲属档案缺失,自身无法单独完成一手办证流程,过户存在两层前置手续障碍;
2.开发商当庭抗辩,主张自身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相对方,拒绝承担协助办证义务;
3.交易距今时间跨度久,早年准住单、收款凭证、供暖合同等材料零散,亲属继承关系证据调取难度大;
4.案件存在两次过户流程:先由开发商登记至继承人名下,再过户至原告,需同时说服两方被告分层履行协助义务;
5.尾款、税费承担存在协商空间,需要同步处理尾款免除、过户费用分担事宜。
三、王永远律师办案策略
(一)全面调取权属、继承全套证据
王永远律师系统整理全部交易与权属材料:购房准住通知单、购房收款收据、房屋买卖协议书、委托代办担保协议、多年供暖居住合同、户籍及人口信息查询材料,完整证明原告全款购房、长期实际占有房屋的事实;同时调取亲属关系证明,确认孙子为已故卖房人唯一法定继承人,依法承继原买卖合同全部权利义务,锁定继承人过户责任。
(二)厘清两层过户法律义务,驳斥开发商抗辩
律师当庭区分两层办证法律关系:案涉房屋系开发商开发的补贴房源,初始产权登记义务属于开发企业,即便开发商未直接与原告签约,仍负有协助将房屋先登记至原始权利人继承人名下的法定义务;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应当按照当年买卖协议配合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完整论证两方被告分段协助过户的责任,击破开发商 “无关” 抗辩。
(三)协商化解尾款争议,降低当事人成本
庭审中促成原告与继承人达成一致:原告自愿承担全部过户税费,继承人免除剩余 5000 元购房尾款,一次性解决款项分歧,减少双方后续矛盾,为法院出具分层过户判决奠定协商基础。
四、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完整采纳王永远律师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1.房产开发企业十日内配合将案涉房屋产权先登记至继承人名下,相关税费由原告承担;
2.继承人取得房屋产权后五日内,配合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相关税费由原告承担;
3.双方尾款争议当庭协商解决,原告顺利拿到分层过户生效判决,彻底解决多年无法办证难题。 当事人长期居住的房屋终于具备完整过户执行依据,房屋产权问题得到司法落地。
五、办案总结
本案是存量继承房产过户典型维权案例,房屋交易后出卖人离世、继承人办证受阻是常见过户难题。王永远律师凭借不动产纠纷办案经验,完整梳理多年交易、居住、继承证据,清晰划分开发商与继承人两层协助过户义务,成功争取分层过户判决,彻底解决当事人多年办证难题。同时提醒购房者:购买二手福利房务必留存完整买卖协议、入住缴费凭证、委托代办文书;若原产权人离世、继承人无法自行办证,及时委托律师起诉,通过判决强制各方配合完成过户。
王永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