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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存良律师成功案例之“古稀老农被撞伤,逃逸司机拒赔”——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获赔纪实

发布者:臧存良律师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716人看过 举报

2025-12-04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弃车逃逸不等于免赔”——古稀老农交通事故索赔案

二、案情介绍(已脱敏)
2024年3月1日晚,A某(男,76岁,农民)驾驶三轮电动车与BX驾驶的小型客车对向相撞。交警认定:BX弃车逃逸,负全部责任;A某无责。
A某因多发骨折、裂伤住院17天,自行垫付医疗费七千余元。BX仅垫付部分费用后不再出面,保险公司以“逃逸、非医保、超龄无误工”为由拒赔。
A某委托山东X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误工、护理等合计3.1万余元。

三、判决结果

  1.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26781.92元(医疗项下17467.32元+伤残项下9314.60元);

  2. 原告返还BX前期垫付款8159.46元;

  3. 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四、案件分析

  1. 逃逸≠交强险免赔
    依据《民法典》第1213条,交强险实行“无过错先行赔付”,逃逸情节仅影响商业险,不影响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臧律师第一时间固定保单信息,堵住保险公司“拒赔”借口。

  2. 非医保用药不扣减
    保险公司主张扣除10%非医保用药,却未提交可替代药品清单及价差证据。臧律师援引“患者无选择权”及“实际损失填平”原则,获法院全额支持。

  3. 超龄农民仍有误工权
    保险公司以“76岁已丧失劳动能力”抗辩。臧律师提交村委会承包地证明、粮补流水,并引用山东省高院“60岁以上仍从事农业生产可酌定支持误工费”裁判要旨,最终法院按25%比例支持90天误工费2456.55元。

  4. 护理费“一分为二”

    • 住院期间:两名护理人员,一人为城镇无固定收入居民,按城镇日标准141.29元支持;

    • 另一人为在职教师,因未提交收入减少证明,法院暂未支持,保留另案诉权。
      臧律师通过“先部分、后补充”策略,既避免了证据瑕疵导致全案被驳回,又为当事人保留继续追偿空间。

  5. 鉴定费转嫁给保险人
    臧律师援引《保险法》第64条“为查明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成功将780元鉴定费判由保险公司承担,减少当事人实际负担。

五、律师点评
“本案看似‘小额’,却集中了逃逸、非医保、超龄误工三大拒赔‘雷区’。很多人误以为逃逸就没人赔,或者超过60岁就不能主张误工,于是放弃维权。其实只要把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开看,把‘实际损失’与‘举证责任’分清楚,就能在限额内实现最大化赔偿。法律从不因年龄而打折,也不因肇事者逃逸而让无辜者买单。”

——臧存良
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关键信息已脱敏处理)


臧存良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执业于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从业以来,大量办理了各类诉讼、非诉案件,处理了多起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聊城
  • 执业单位: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520********48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综合
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
1371520********48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