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岺律师
江岺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湖北-武汉专职律师执业8年
执业年限8
13260698868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30-22:59

售楼处交了49万,开发商只收到23万就说“与我无关”?法院:表见代理,房企连带赔!

发布者:江岺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6人看过 举报

2026-05-25

律师观点分析


买房最怕什么?钱付了,房没拿到,开发商还两手一摊:“中介收的钱,我没收到,不关我事。”

但法院说:不行!售楼处里发生的交易,开发商管不住自己的“合作伙伴”,就得一起负责。

来看这起典型的“截留购房款”纠纷——

案件速览

某房企委托一家房产经纪公司代售安置房项目,双方合同明确约定:经纪公司无权收取购房款,所有房款必须由房企财务统一收取。

购房者在该项目售楼处,先后向经纪公司支付了诚意金 + 购房款共计 491,217 元。经纪公司仅转交 231,139 元给房企,剩余 260,078 元被截留

后来购房者申请退房,房企只退还了自己收到的部分款项。购房者多次催要剩余款项无果,诉至法院。

更棘手的是: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房企以此为由,主张本案不属于民事审理范围,自己不用赔。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

经纪公司在售楼处收款、房企未有效制止,构成表见代理,房企应与经纪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判令:两家公司共同返还剩余购房款240,078 元+ 诚意金20,000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二审法院(武汉中院):

- 刑民案件可以分开审理,经纪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不影响购房者向房企主张民事赔偿;

- 退房时填写的金额仅为当期退款诉求,不等于放弃剩余钱款的权利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房企全额承担。

具体支付内容:

- 返还剩余购房款 240,078 元 + 诚意金 20,000 元;

- 以 240,078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45%,自 2022 年 9 月 27 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款项结清;

- 驳回购房者关于双倍定金的诉求。

办案要点(值得每位购房者和开发商细看)

1. 刑民可以“两条腿走路”

员工或中介公司涉嫌刑事犯罪,不等于民事纠纷就不能审。受害人仍然可以单独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法院不能一推了之。

2. 售楼处收款 + 房企未制止 = 表见代理

法律上的“表见代理”通俗讲就是:你开发商的人(或合作方)在售楼处收钱,你又没拦着,购房者有理由相信这是正规收款。

开发商就得对外负责,先赔给购房者,再自己去找中介追偿。

3. 退房申请金额 ≠ 放弃剩余债权

退房时填写的“申请退还金额”往往只是当时已知或部分核算的数字,不能视为主动放弃其他未退款项。房企拿这个说事,法院不支持。

4. 委托代销,风险自担

开发商委托中介卖房,必须**严格管控收款流程**——明确付款账户、现场公示、定期对账。否则中介惹的祸,开发商照样要“连坐”。

5. 购房者:付钱前,一定核对官方账户

- 不要轻信售楼处“代收”“转交”;

- 要求提供开发商的官方对公账户,并索要正规收据或发票;

- 保留好每一笔付款凭证、合同、协议。

钱进了中介口袋,不等于进了开发商口袋,但法律可以帮你追回来。

案件启示

- 对房企:管不好中介,就要替中介买单。一份“禁止收款”的内部条款,挡不住表见代理的法定后果。

- 对购房者:售楼处不等于“安全屋”。付钱前多看一眼收款方名称,可能省下几十万的麻烦。

- 对法律实务:刑民交叉不是“挡箭牌”,表见代理是保护善意相对人的重要制度。

一句话总结

>中介截留购房款,开发商说自己“不知情”?

> 法院:售楼处里发生的事,你没管住,就得连带赔!

> 管好合作方,就是管好自己的钱袋子。

(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江岺 合伙人律师 (电话微信同号:13260698868唯一认证电话,办公电话,官方电话)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181003072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工程建筑、法律顾问、经济犯罪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14201201810030729 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工程建筑、法律顾问、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