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律师网

武汉王芳律师,婚姻家庭律师,武汉合同纠纷,武汉知名债权,武汉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IP属地:湖北

王芳律师

  • 服务地区:湖北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5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2861839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企业应树立法律意识做好各种规范

发布者:王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241人看过举报


 

一家武汉的小微企业,老板去年4月份招了一名员工,约定月工资5000元,入职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购买社保,春节时老板发了3000块钱的奖金,今年五一放假前,员工在微信里跟老板说不做了,要回老家结婚,老板同意了,还给了1000块钱的红包。哪里知道,五一过后,这名员工就把他给告了,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星期六加班工资等一共10万余元,老板昨天收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傻眼了,于是向咨询律师如何解决。

老板是一家不到10个人的小公司,自己真不懂劳动法,而且,公司的人员流动比较大,很多员工刚入职一个月就自己走了,如果每个人一入职就签合同交社保,一是比较麻烦,二是企业的成本也很大!

老板的心态代表了中国99%的中小企业老板的想法,“反正这个员工也干不长,如果一入职就跟他签合同交社保,万一他干一两个就离职了,老板也太亏了!”这纯属谬论,自相矛盾。

任何大企业都是从小企业发展起来的,阿里最初只有18个人,华为最初也只有几个人,如果企业老板老板时时刻刻都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小企业,觉得随便做做赚点小钱就行了,还有几个人才肯追随企业老板长期干?没有人才企业老板的企业如何可能发展壮大?如此恶性循环,企业老板留不住人是必然的!如果企业老板明知一个员工入职后干个把月可能就要走,企业老板还招他进来干嘛?好玩吗?开公司当老板,就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识,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工资、依法缴纳社保(起码交最低基数),这三点是基本要求和底线,如果连这三点都做不到,换成企业老板是员工,企业老板会在这样公司长期干下去吗?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为啥员工不告别人要告企业老板?企业老板做到基本不违法不就行了?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做呢?

这位员工的仲裁主张不会全部得到支持,顶多是赔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55000。企业应该积极准备应诉,尽可能跟他协商,争取和解,拖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企业应该吸取教训,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最重要的是调整和改变自己“小”老板的思维,做好各种规范,预防类似风险的再次发生,同时设法留住真正优秀的人才!

我是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王律师,有任何问题欢迎来向我咨询,我会尽可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2861839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701233

  • 昨日访问量

    103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王芳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