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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复发怎么办

发布者:王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336人看过举报


 

工伤治疗期间,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但是工伤复发怎么办?

涂某系某武汉某公司工人,2012年9月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跌倒,导致左侧股骨颈骨折,经治疗后病愈。涂某享受了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涂某康复后仍在该武汉某公司工作。2018年6月份涂某感觉走路时髋关节疼痛,行动不便,经医院检查后诊断为左侧股骨头坏死,医生告知该部位曾经骨折是造成股骨头坏死的重要原因。涂某觉得武汉某公司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又不知具体该向公司主张什么权利?

员工工伤复发,是指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诊断治疗,确定工伤劳动者病情痊愈的情况下,可以结束医疗,来结束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劳动者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复发。

也就是说,工伤复发后所享受的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费用,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劳动者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

综上,涂某如经相关部门确认股骨头坏死确与原工伤时骨折相关,则属于工伤复发,可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是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王律师,有任何问题欢迎来向我咨询,我会尽可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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