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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发布者:王芳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6151人看过举报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市场上,比较常见的二种合同,通过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因而两者是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的,在了解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后,转变相应的条件,两种合同还可以互相转换。之间的差别具体有哪些呢?
1.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是员工以及用人单位为主体。而劳务合同无论是公民之间还是法人之间都可以发生。
2.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理应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其的指挥管理,二者是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则没有从属关系。双方始终都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用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3.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职工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其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不一定。
由上可知,如果签署的是劳务合同,这个人便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也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工,自然也就无须要上保险等。但是,若该单位接纳某人成为该单位的员工,有事实的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只不过是把合同的名字写作“劳务合同”,该合同依然依照劳动合同去执行,该单位依然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员工上各种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些单位利用职工法律意识的欠缺,把该员工作为正式员工来安排工作,但在签合同时,签署了真正意义上劳务合同的话,该单位存在着违法行为,要另当别论了。最后,若该单位确实只需要与某人建立劳务合同的关系,该单位其实也就需要根据劳务合同来支付劳务费,不存有其他的费用。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差别不仅仅局限于此。对于各员工来说,在签署合同前,最重要的是确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同时也是须要掌握一定的签署合同需要特别注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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