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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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索赔胜诉案件

发布者:张美丽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61人看过 举报

2026-03-20

律师观点分析

某某上府(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本案为山东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原告”)诉潍坊XX公司(下称 “被告”)、第三人山东省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委托山东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全程代理本案诉讼事宜,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缜密的诉讼策略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成功为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全面胜诉。

一、案件背景

2022 年 5 月 8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某某上府 (一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发包的潍城区项目,合同价款 1.2 亿元。原告依约完成相应工程施工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出具付款承诺函后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工程停工,给原告造成巨额工程款拖欠及停窝工损失。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提出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赔偿停工损失、确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多项诉讼请求。

二、律师核心代理工作与贡献

1. 精准梳理诉求,制定科学诉讼策略:张XX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核对工程施工、款项支付、催告沟通等全部证据材料,结合《民法典》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司法解释,精准确定诉讼请求金额及计算依据,明确解除合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核心诉求,制定 “确权 + 索赔 + 优先受偿” 的一体化诉讼策略,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2. 完善证据体系,强化举证证明效力:针对被告拖欠工程款、违约导致停工的核心事实,张XX律师全面收集整理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资料、催款函、被告承诺函、邮寄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针对工程造价、停窝工损失等关键争议点,及时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并全程配合鉴定机构开展工作,补充提交鉴定所需材料,确保鉴定结论客观、有效,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关键依据。

3. 积极庭审抗辩,维护委托人核心权益:张XX律师当庭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就施工合同效力、被告违约事实、工程造价认定、停窝工损失合理性、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充分、专业的举证和抗辩,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主张,有力反驳第三人抗辩意见,获得法院对案件事实的全面认可。

4. 紧盯案件节点,推动诉讼程序高效推进:从案件立案、证据交换、司法鉴定申请,到庭审审理、判决跟进,张XX律师全程紧盯各个诉讼节点,及时与法院沟通案件进展,针对鉴定过程中出现的劳务窝工费证据问题及时作出说明,确保诉讼程序高效、有序推进,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维护委托人的时间利益。

三、胜诉核心效果

本案经法院审理,完全采纳原告代理律师的诉讼主张,作出支持原告核心诉求的判决,实现全面胜诉,具体胜诉效果如下:

1. 合同解除诉求获支持: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于河上府 (一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认被告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事实,为原告后续工程结算、止损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2. 工程款及利息全额支持(核减后):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结论,认定涉案已建工程总造价 387XXXX7080.28 元,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374XXXX7080.28 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一年期 LPR 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足额支持原告工程款本金及利息诉求。

3. 停窝工损失依法获赔:法院采信司法鉴定报告,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的停窝工损失 XXX.56 元,弥补原告因被告违约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4.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依法确认:法院判决原告对其承建的于河上府(一期)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 374XXXX7080.28 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为原告工程款的实际清偿提供法律保障,大幅降低执行风险。

5. 全部维权成本由被告承担:法院判决本案司法鉴定费 610645 元、案件受理费 241831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46831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实现零成本维权,最大限度降低维权经济负担。

6. 被告需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判决明确被告若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强化判决的履行效力。

四、案件意义

本案是建设工程领域中发包人违约拖欠工程款的典型案例,张XX律师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仅为委托人追回巨额工程款、挽回经济损失,更成功确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后续执行回款提供关键法律保障。本案的胜诉,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完善的证据准备和专业的庭审抗辩,能够有效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发包人违约行为、依法维权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范例,同时也对建设工程领域发包人诚信履约起到了警示作用。


张美丽律师,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务部主任、潍坊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业务委员会主任、山东诚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720********52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1370720********52 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