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骑手遭遇职业伤害,获赔“新职伤”保险报销后,购买的意外商业险还能赔偿吗?
作者:申建梅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次举报
2026-05-28
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备受关注。那么当骑手遭遇职业伤害,获赔“新职伤”保险报销后,购买的意外商业险还能赔偿吗?
意外险保险公司说:“新职伤已经赔过了,我们不重复赔”
这条案例 关系到内江所有骑手切身利益
内江中院发布了一条案例 关系到所有骑手的切身利益 请认真看完!
简短的说:小陈送外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小陈呢作为新职伤试点地区的配送骑士,因本次事故确获得新职伤职业伤害保险待遇赔付款46578.78元。问题来了哈,小陈所在的公司又与某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众包骑士保险服务合同》,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小陈为被保险人,要求某财保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予以理赔伤残保险金。但某财保公司却以其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新职伤试点地区的骑士并已投保新职伤的,保险人不承担被保险人人身伤亡的保险金给付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等”为由拒绝赔偿。后来小陈就起诉到法院,最终呢法院是判决某财保公司支付原告陈某某伤残赔偿金120000元、鉴定费1000元。
做个小总结:
我们现在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是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目的在于兜牢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权益保障底线;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遵循平等自愿原则通过合同契约确立的商业保险,二者性质不同、功能不同,并行也不相悖。所以说“免责条款”不是挡箭牌!社保是底线,商保是补充,两份保障并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