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炳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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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炳涛律师代理某建设分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二审胜诉

发布者:杨炳涛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5人看过 举报

2026-08-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2023年6月及9月,某建设公司将其承包的某县某大道工程及某县某镇某项目的地质勘察任务发包给某建设分公司。某建设分公司完成勘察后,通过微信向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及总工程师张某发送了电子版勘察成果资料,后又增加某葡萄园等勘察项目并发送了增项资料。2024年7月5日,双方后补签订两份《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约定勘察费预算分别为156万余元和11万余元。此后,某建设公司支付了部分勘察费共计7万元,剩余160万余元未付。某建设分公司开具发票后,起诉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剩余勘察费及违约金,邵某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在于:一、案涉合同效力。某建设公司上诉主张某建设分公司人员刘某系借用资质挂靠承揽业务,且案涉工程属国有资金投资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合同应属无效。二、勘察费支付条件。某建设公司主张勘察报告未经多方验收,且未交付纸质版图纸,合同义务未履行完毕,无权要求支付费用。三、邵某作为一人公司独资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某建设公司主张挂靠及未验收的理由证据不足。鉴于某建设分公司已交付电子版资料且当庭同意提供纸质版,双方违约责任互相抵顶,故不支持违约金。判决某建设公司支付勘察费160万余元,邵某承担连带责任。某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合法有效,某建设公司主张挂靠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一审认定勘察费数额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9万余元由某建设公司负担。

 

【律师价值】

杨炳涛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庭审应变能力。面对对方提出“挂靠资质”及“未招投标导致合同无效”的复杂抗辩,杨律师精准梳理证据链条,通过还原“先施工后补签合同”的交易习惯,有力论证了合同的真实有效性。在庭审中,杨律师敏锐抓住对方未能提供其他勘察报告替代使用的逻辑漏洞,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勘察成果已实际投入使用。同时,针对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杨律师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客户债权得以全面实现,最终在二审中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全额胜诉。

杨炳涛律师执业于天津睿己律师事务所,为律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天津睿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6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合同纠纷
天津睿己律师事务所
1120120********65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