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坚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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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王坚任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4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川1381民初1742号

原告:A,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四川XXX律师事务所律师。阆中律师

被告:B,男,1987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阆中XXX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C,男,196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阆中XXX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D,男,1983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阆中XXX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E,女,197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阆中XXX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A与被告B、C、D、E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7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被告B、C,D、E的委托诉讼代理人X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合伙关系;2、被告向原告支付装修结算款2.5万元和退还出资装修款4.4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事实与理由:被告B组织原告和其他被告入伙在长安商业区经营茶楼。原告设立的阆中市佰思艺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对该茶楼进行了装修,装修费用9.9万元。阆中市佰思艺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装修款,案经法院审理认定原、被告系合伙关系,原告以装修款出资4.4万元,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结算后的装修款5.5万元。后被告B向原告支付装修款3万元,下余2.5万元至今未予支付。

被告辩称,原、被告系合伙关系,至今未进行合伙结算,请求驳回原告的诉公请。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6年10月,原、被告在阆中市长安小区商业中心四楼合伙经营茶楼,取名为“长安茶楼”。四被告各自出资3万元,原告因系阆中市佰思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便负责对茶楼进行装修,并以部分装修款折抵出资。阆中市佰思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茶楼装修后,双方认可装修价款为9.9万元。因茶楼经营需要而购买的相关物品,价款为125397元。茶楼正式开业前进行的装修与购买经营物品共计224937元,经原、被告协商一致,由五合伙人平摊后各应投入44800元,该投入款与原告的装修投入品迭后,四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5.5万元。后被告B向原告支付了3万元,现还余2.5万元未予支付。“长安茶楼”于2016年12月正式营业,被告B负责相关的经营事务,2017年7月停业至今。“长安茶楼”停业后,原所购买的相关物品现未处理。

因原告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涉及到合伙关系和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同时原告请求解除合伙关系,现合伙事务已经终止,应当进行合伙结算,经本院释明,原告将其诉讼请求确定为四被告向其支付装修款2.5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有(2017)川1381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2018)川13民终243号民事判决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为据。

本院认为,原、被告合伙经营“长安茶楼”,原告以对“长安茶楼”装修的部分款项4.4万元作为其合伙投入,超过合伙投入的装修款5.5万元系原告装修“长安茶楼”所产生的欠款,经原、被告协议由四被告向原告支付装修欠款5.5万元,该协议不存在无效的法定情形,后被告B已支付3万元,现原告请求四被告支付因装修“长安茶楼”所欠付的装修款2.5万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四被告应当承担共同支付责任。因经本院释明后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四被告支付装修款2.5万元,且合伙财产现未处理完毕,合伙结算可以另案处理。对于原告请求支付利息,因双方没有约定装修款的支付时间及资金占用利率,本院确定资金占用利息从原告主张之日、即起诉之日(2018年4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B、C、D、E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A支付装修款2.5万元,并从2018年4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资金占用利息。

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3元,由原告A负担550元,被告B、C、D、E共同负担2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杨 莉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严红艳


【四川阆中律师王坚任-电话:13388233973】王坚任律师,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建设工程总承包咨询师,四川...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伊丽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3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