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坚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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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能当然免除抚养义务

发布者:王坚任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4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提示

未成年人利益优先、未成年人最大利益是我国婚姻家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抚养义务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离婚协议不能当然免除支付抚养费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基本案情

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书》约定: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男方自行承担该孩子所需的费用,女方有探视权。离婚后,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女方未支付小孩抚养费。故小孩起诉法院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

法院裁判

法院裁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的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及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虽离婚时协议约定了小孩由父亲抚养,自行承担抚养费,该协议不能免除作为母亲应尽的法定抚养义务,孩子仍可主张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协议并不妨碍小孩向母亲提出超出协议的合理要求。因此,法院裁判支付小孩抚养费。

【四川阆中律师王坚任-电话:13388233973】王坚任律师,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建设工程总承包咨询师,四川...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伊丽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3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