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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否认劳动关系到全额赔付16.8万——武涛律师力破违法分包工伤拒赔困局

发布者:武涛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某环境科技公司承包某学院食堂装修工程后,招用农民工武某(化名)从事瓦工工作,日薪450元。2023年10月,武某在施工中左足受伤,经某医院诊断为左足外伤及趾骨骨折。某环境科技公司否认与武某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武某委托武涛律师后,历经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程序。2026年,某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某环境科技公司为用人单位,应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二、武涛律师办案策略选择与办案过程

(一)先行政确认,锁定用工主体责任。武涛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指导武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面对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主张武某仅为"临时用工"的抗辩,武涛律师积极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证明武某受该公司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人社部门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确认某环境科技公司为用人单位。

(二)沉着应诉,两审行政诉讼均胜诉。某环境科技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试图推翻工伤认定结论。武涛律师全程代理应诉,围绕"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及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条展开论证。最终,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一审、二审行政诉讼均驳回某环境科技公司诉请,工伤认定结论得以稳固。

(三)精准计算,夯实赔偿请求基础。进入劳动仲裁及民事诉讼阶段,武涛律师系统整理医疗费票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标准等关键证据,精准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逐项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及鉴定费,确保赔偿请求合法有据。

(四)直击违法分包与未参保核心。针对某环境科技公司提出的"临时用工应按劳务标准赔偿"等抗辩,武涛律师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违法分包工程且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支付费用,不存在"两种赔偿标准"之说。

三、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某环境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武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8512.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75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44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9362.5元、医疗费1178.84元、鉴定费280元,合计168525.84元;驳回某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四、案件启示

第一,违法分包不能逃避工伤责任。用人单位将工程分包后,对实际招用的劳动者仍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得以"临时用工""非劳动关系"为由推卸义务。

第二,未参保不等于免责。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须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全额赔付,违法成本远高于参保成本。

第三,程序虽繁,专业护航可破困局。工伤维权涉及行政确认、行政诉讼、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多个程序,劳动者应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及时固定证据、坚持到底。

第四,工资标准证据决定赔偿基数。本案中450元/天的工资标准直接影响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劳动者应注意保存工资流水、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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