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里,“你的”“我的”“我们的”常常是离婚时的争议焦点。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从结婚登记到离婚判决生效)所得的以下财产:
- 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兼职收入等劳动所得;
- 经营公司、炒股、租房等投资收益;
- 专利转让费、稿费等知识产权收益;
- 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
而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全款买的房/车、婚前存款及利息、人身损害赔偿金(如工伤赔偿、医疗费)、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遗产、专用生活用品(如女方的钻戒、男方的手表)。
关键提醒:
- 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子归首付方,但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部分+对应增值部分”(如首付30万,婚后还贷20万,房子增值到200万,需补偿对方10万+增值部分的一半);
- 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给第三者(如给情人转账),配偶可起诉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单方赠与无效)。
分割原则: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优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如对方出轨、家暴,可主张多分财产)。
广东普罗米修(梅州)律师事务所庄俊文律师可代理离婚诉讼。
庄俊文律师